关于查扣非法营运车辆限期接受处理的公告
http://www.clnews.com.cn 2014-06-18 08:26:13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大 中 小】
2014年1月1日至2月28日,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指挥部查扣非法营运二轮摩托车共113辆,现扣车期限已到,请被扣车主提供合法证明和相关手续到市交通局、市交管大队、市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指挥部接受处理。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5天内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长乐市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