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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http://www.clnews.com.cn  2016-08-26 05:43:47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为进一步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现正式启用我市新增的5个路口电子监控设备,对通过路口的违法车辆进行全天候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罚,公示期为7天,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现将电子监控设备位置公告如下:

  1、占前路与会堂南路相交十字路口

  2、洋占路与会堂南路相交十字路口

  3、东鹤路与鳌山路相交十字路口

  4、203省道黄石路口

  5、航猴线职专路口

  长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