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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http://www.clnews.com.cn  2018-10-12 15:58:53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厝村委会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大厝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征迁补偿款,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大厝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建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鹤上镇大厝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大厝村委会工程,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065905元,K值:10%,发包价为:1865370.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桩基、土石方、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建筑面积:1268.6平方米,层数:4层,檐口高度:14.6m;内容:桩基、土石方、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全部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06590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注: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请于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福州建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乐区吴航街道郑和东路32号】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柒仟元整(¥37000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

  注:1、以现金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场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保证金应用信封密封完好并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以银行保函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场提交(无需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需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9日10:00日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乐区吴航乡情报、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大厝村民委员会公告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大厝村民委员会

  地址:鹤上镇大厝村,邮编:350200

  电话:15880477499,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建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长乐区吴航街道郑和东路32号,邮编:350200

  电子邮件:324827934@qq.com

  电话:18750708389 28812778,传真:0591-28622588

  联系人:郑工、章工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人民政府招标办

  地点: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