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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成效好

http://www.clnews.com.cn  2013-10-30 09:40:25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是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有效形式。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推动承办单位提高办理质量,提升提案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市政协于今年九月份组织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办主任、相关提案人、提案单位委员代表、政协各参加单位(各民主党派)及相关界别部分委员,组成6个评议小组,对市住建局、交通局、科技文体局、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交管大队、市水务公司、电力公司等8个提案牵头承办单位的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

  在市政府高度重视、被评议单位积极配合、委员热情参与下,通过动员部署、实地视察部分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听取提案办理情况通报、召开座谈会、查看办理工作台帐资料、现场测评等程序,顺利完成了各项预期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8个单位综合评价均为优秀。

  从对市住建局等8个单位提案办理民主评议情况来看,这些单位都能把办理好政协提案作为执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水平、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创新的一项具体行动,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各项工作,较好地实现了提案“落实率”和委员“满意率”的双提高。

   领导重视,办理责任明确

  被评议单位都坚持把办理政协提案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召开会议部署提案办理工作,明确分工和职责,基本做到“三有”,即有领导机构,有专人抓管,有专人办理。如教育局要求主要领导对整个办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照“对口负责,具体办理”的原则,对所辖范围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起直接领导责任,并明确提案办理具体科室和具体负责人,以及办公室统一督办、协调、落实具体工作责任。住建局、科技文体局等部门,也都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办、办公室协调联络、各科室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做到人员、任务、责任“三落实”。

   制度健全,办理程序规范

  被评议单位在提案办理上基本上都形成了一整套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了领导、责任、沟通、督办、考核等制度,如市科技文体局、住建局、交通局、卫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办理原则、程序和要求,严把交办、承办、催办、审查、答复、归档等关键环节和步骤,并建立健全了登记交办制度、承办责任制度、调查研究制度、沟通联络制度,切实从机制上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落实。

   工作扎实,办理成效明显

  市政府及被评议单位都能以求真务实、对委员负责的态度对待提案办理,把提案办理与“三服务”和“四个万家”等活动相结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办好政协提案,尽可能将委员提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现实举措,提高委员满意率。8个被评议单位涉及牵头主办的提案有73件,提案者反馈满意的有66件,占90.4%;基本满意的有7件,占9.6%,没有不满意的。如在办理1号提案《关于科学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建议》,我市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编制科学合理规划,明确功能布局和发展定位,以财政扶持、项目拉动、壮大产业、环境治理等措施,积极推动城镇化建设。教育局办理重点提案《做优教育牵引城镇化建设》中,制定下发了《长乐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3-2015年)》,加快城区新增学校、校安工程、乡镇中心幼儿园等项目建设,同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记者 林尔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