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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可享受地方财政返还

http://www.clnews.com.cn  2018-02-23 10:04:27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日前,记者从国税局了解到,我区为鼓励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发展,对相关企业在2018年度缴纳的增值税给予本级地方留成部分(实际入库税收为准)90%的返还。相关企业按季度提出申请,列出相关各类税收缴纳清单并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经国税局、商务局、财政局审批后即可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据了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是指在长乐依法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在公安机关备案,从事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旧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

  (记者 高晶晶 通讯员 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