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您的位置: 长乐新闻网 >> 部门动态 >> 正文

农业局开展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工作

http://www.clnews.com.cn  2018-05-02 17:19:52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为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制度,着力加强农产品生产主体监管,全面提升农产品生产主体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按照《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设的通知》(闽农厅办[2017]72号)文件要求,围绕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和重点农产品种类,根据“一家一档、乡镇建档、区级督导”的原则,农业局面向18个乡镇(街道)开展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工作。

  据了解,建立健全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是有效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需建立信用档案的对象为农产品生产主体,主要包括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等,鼓励有条件的乡镇逐步将散户纳入信用档案建设范围,做到应入尽入,并保障建档数据的客观真实、全面准确、可靠可信。

  此项工作旨在强化信用档案应用,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失信主体实行重点监管,扩大产品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对诚信守法的生产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项目优先、政策倾斜、审批优先、先进模范评选等奖励激励措施,引导农产品生产主体树立诚信意识,守法诚信经营。

  (记者 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