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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http://www.clnews.com.cn  2018-08-03 15:56:18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率,缩小城乡差距,经福州市政府2018年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在城市低保标准保持不变的基础上,调整全市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其中,我区的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450元调整提高为每人每月700元。

  调整后,除罗源、闽清、永泰外,福州其余县(市)区和高新区城乡低保标准实行一体化。另外,根据《福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规定,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后,相应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也自然提高。

  (记者 陈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