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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在全省率先实现青少年司法社工全流程介入

http://www.clnews.com.cn  2018-09-17 16:38:56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日前,长乐区青少年司法社工专项服务项目启动仪式暨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座谈会在长乐区检察院举行。区委政法委、长乐区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中心双方签订《福州市长乐区青少年司法社工专项服务项目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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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项目的正式签约,标志着我区涉案未成年人帮教救助工作进一步迈向社会化、系统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青少年司法社工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全流程专业化帮教。

  根据协议,区委政法委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自9月份起牵头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四家单位,联合购买区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中心的青少年司法社工专项服务,为区公检法司四个部门办理的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测评、监督考察、跟踪帮扶及管护帮教等服务,同时对自愿接受帮助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爱心帮扶、司法救助以及心理咨询疏导、陪伴性支持等服务,既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又全方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

  会后,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中心还同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就涉案未成年人首个帮扶案件进行签约,并开展了首次侦查阶段的帮教活动。

  据悉,未成年人案件处理有别于成年人,不仅有特别程序,而且涉及心理抚慰、回访帮教、社会融入等多个方面。为了让涉案未成年人不脱离社会、将来能正常回归社会,一线公安干警、检察官、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会给予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但同时也需要专业的社会力量提供心理疏导、就业辅导、行为矫治等服务支持。共青团作为党领导的群团组织,一直以来依托各级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发挥社会动员优势,在积极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方面不断努力。

  近年来,长乐团区委先后和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联合签署《关于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引入青少年司法社工的实施办法》、《关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文件,介入取保候审及不诉未成年人案件中,对其开展心理咨询、行为矫正等帮教工作,截至目前,中心介入未成年人案件询问30余起,帮扶矫正13名涉罪青少年。尽管如此,侦查阶段专业社工无法介入、执行环节帮教力量缺乏、被害人心理疏导难以时时跟进等问题还是无法得到彻底解决。面对这些困难,长乐相关部门在区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群策群力,探索出一条综合治理的新路子。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多次调研协商,研讨论证,并提出了共同购买青少年司法社工专项服务、实现刑事领域涉案未成年人司法社工全面介入的设想。团区委应对新形势,迅速指导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中心开展工作,理顺内部关系,强化青少年司法社工机制建设,聘请专业督导进行一对一实务指导,同时选派社工参加省市相关业务培训,做好各项对接工作。

  据介绍,青少年司法社工将根据青少年行为出现偏差的程度,开展差异化矫正服务。针对不良习惯或一般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加强与家庭、学校联系,采取预防措施,开展防范性教育;针对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定期接触、有效联系,一对一地开展教育矫治工作;对已经涉嫌犯罪但未作出刑事处罚的青少年,在诉讼期间进行有效地帮教、考察和评估;在对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或刑事判决等处置后,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跟进帮教、矫治;对于刑满释放青年,做好继续教育矫治,避免他们重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团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团区委将持续加强对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不断壮大青少年社工队伍,提升发展高度,以青少年司法社工工作推进长乐进一步完善系统化、科学化、高效化的司法环节青少年权益保护体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记者 陈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