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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http://www.clnews.com.cn  2013-12-05 09:23:31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我市政法委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在市人民会堂广场举办了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大型法制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现场,97面有关法制宣传知识的展板分门别类地摆放在广场两侧,闻讯而来的市民们挤满了整个广场,有的市民接过工作人员分发的材料认真阅读,有的在展板前查看经典的案例,有的向工作人员咨询有关的法制知识。各单位工作人员耐心地解答市民们的各种疑问。由吴航、航城街道党工委组织的民间文艺表演队也赶来助兴,整个活动现场既热闹又有序,获得了市民们的连连称赞。

 

  “我刚才看了安全使用天然气的知识,心里倒抽了一口冷气,没想到我天天进厨房,天天都和危险在一起,以后我一定按正确的使用方式去做。举办这样的活动真好!我们老百姓的安全有保障了。”家住罗马花园的王大姐激动地对记者说。

  家住阳光二区的林大爷很高兴地告诉记者:“所有宣传牌(展板)我都看过了,又学习了一遍,最近几年我年年都参加这个活动,真的很好!”当记者问起这个活动带给他最大的感受是什么时,他稍作思考后说,“每年参加一次这样的活动就是每年给自己敲一次警钟,我们常说警钟长鸣就是这个道理吧!希望更多的市民能来参加活动,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参加本次咨询活动的有我市政法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教育局、国家安全局、财政局、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国土局、计生局、住建局、劳动局、环保局、文体局、工商局、人防办、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安监局、质监局、经贸局、烟草公司、移动公司。

  据了解,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同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2001年经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因此,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记者 段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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