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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事规则》和《代表守则》

http://www.clnews.com.cn  2017-03-29 15:06:36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3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文琪在会展中心四楼人大会议厅主持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春营、林少惠、沈小航、副调研员李明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陈航星、黄雨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陈国衍,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勋,市法院副院长陈晞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春耕备耕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长乐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和《长乐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守则(修订草案)》。

  据悉,《长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自2007年实施以来,对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和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发展,赋予了各级人大常委会新的职责,对新时期人大制度建设和地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市人大常委会对《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修订后的《议事规则》从程序和实体上对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进行了规范,将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提高议事效率,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长乐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守则》(以下简称《代表守则》)自2012年实施以来,对规范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有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人大代表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2016年12月,市委、市政府深入开展移风易俗、综合治理大操大办、推进基层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对各级人大代表提出了新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及时贯彻市委部署,落实人大代表移风易俗相关工作。修订后的《代表守则》对人大代表遵守移风易俗等相关规定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任命林学章、李燕、陈力、王捷为长乐市人民法院审判员。会上,新任命的同志还进行了集体宣誓。

  (吴航乡情报记者 陈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