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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监察大队 调整服务事项 规范统一要求

http://www.clnews.com.cn  2016-11-01 08:17:08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根据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榕城管委综[2015]314号”文件——《关于规范福州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以及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的要求,市城建监察大队窗口对办理事项进行了的调整,新增“运输企业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占用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核准”等8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经住建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按各自不同的职能对服务事项进行调整,另外“户外灯光广告位置审批”和“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移交我局窗口办理。目前我局对15项新增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规程、许可文书等进行了梳理和规范,并经长乐市政府编审办、法制办审核,入驻长乐市行政服务中心。

  (记者陈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