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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迁出如何办理?记者帮您问

http://www.clnews.com.cn  2018-07-26 15:10:50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日前,市民林女士拨打吴航乡情报报热线0591-28666110,想了解如何办理集体户口迁至丈夫户口下的情况。就该问题,记者随即咨询区公安局。

  区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规定,夫妻投靠:除被投靠一方户口在家庭户中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的和在非直接用工单位集体户(人才派遣单位、人才中介机构、人才储备机构、已撤销企业单位、派出所设立的公共集体户等)外,其余均可申请相互投靠,但不得从家庭户一方迁至集体户一方落户。被投靠一方属单位集体户的,在福州五城区、县(市)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被投靠一方应先将户口迁入合法固定住所后再申请夫妻投靠落户;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应提交房屋产权主管部门出具的本人以及投靠一方在我市五城区、县(市)内无房证明,并在单位集体户地址上单独立家庭户。办理所需申请材料包括:书面申请报告、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如果被投靠方属于单位集体户且无合法固定住所的,还需提交房屋产权主管部门出具的本人以及投靠人在福州五城区、县(市)内无房证明,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记者 黄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