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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发布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http://www.clnews.com.cn  2018-09-13 15:44:15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为加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9月13日,区农业局发布了《福州市长乐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下文简称《办法》),《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据了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是指根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要求,由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围绕农业主导产业遴选认定的具有一定规模和服务功能,能起到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农业科技示范场地。基地主要开展新品种和新技术的试验、技术集成、对比展示和技术培训工作等,使其成为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农技人员、种养大户和农民科技培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示范基地,农情信息采集和传播基地,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基地。

  《办法》指明,凡在长乐辖区范围内,现有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场、种养大户、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家庭农场组织的基地等,均可申报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首先要拥有自主产权或签定的土地流转合同期在10年以上(合同期限到2028年10月之后),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或者拥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次,要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技术服务能力以及建立完善基地规章制度、技术示范和培训档案等。通过认定的基地,将列入我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计划,并签订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合同书,作为验收考核的主要依据。对已认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购买农药、化肥、种子种苗、兽药等物资,利用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技术服务给予适当补贴。

  (记者 黄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