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共青团长乐市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http://www.clnews.com.cn 2016-02-05 10:28:27 来源:长乐市财政局 【字号 大 中 小】
2016年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 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经常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革命传统、共产主义道德教育。
(二) 抓好组织建设,积极培养先进分子,接受新团员,
收缴团费,接转团的关系,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
(三)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思想教育、事业发展等问题。关心青年的进步和生活,经常开展适应性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团市委始终坚持以服务青年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等,紧密结合市情、团情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福州市委、长乐市委以及上级团组织的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深化“青春六大战役”,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在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实践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预算上报数为221.1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1.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21.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6万元,公用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162.84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62.8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租赁费用24万:修缮费用7万,驾驶员、会计、音乐解说清洁工等临聘人员工资7.5万,税费7.5万,物业费2万。
(二)村(社区)团支书补贴30.84万元:对257个村(社区),主持工作的村团支书给予补贴每人每月100元,共计257人,共30.84万元。转移支付28万,其余本级负担。
(三)团队工作经费24万:团干培训费5万,五四活动经费5万,六一活动经费3万,建队经费2万,青年文明号等经费9万。
(四)社工活动经费22万:按【2012】16号常委会议纪要精神,招聘社工,首期已招收5名社工,其中无职称4人,每人4万标准,另有1人助理级,每人6万标准。
(五)乡镇团工作经费54万,根据会议纪要【2013】20号,按照每个乡镇(街道)团(工)委一年3万的经费标准核拨团组织工作经费。
(六)预防办专项工作经费8万:用于预防办开展预防青少年违反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0.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