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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完善法规制度保护文化遗产

http://www.clnews.com.cn  2021-05-27 14:45:24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5月2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26日,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关于研究处理《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报告说,福建完善法规制度,保障文化遗产保护,同时在加大财政投入、推进文化遗产融合发展等方面推出切实举措。

  福建制定并颁布《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草案)》已经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已列入今年立法预备项目。各设区市还结合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制定了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万寿岩遗址、海丝文物、红色文化遗存、朱子文化遗存、文化生态保护区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在财政投入方面,今年省财政投入2.41亿元推进10条历史文化街区、5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这项工作被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从2020年起,省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金额从60岁以上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

  为持续推进文化遗产融合发展,服务对台文化交流合作,福建实施509项重点涉台文物保护工程项目,一批涉台文物成为海峡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载体。福建评选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台胞人数也进一步增多,目前已有7位台胞获评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此外,有68支台湾建筑师团队为福建117个村庄项目、31个县提供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陪护式服务。

  省政府表示,下一步要抓好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实施一批以特色古厝、海丝文物、乡土建筑为主体的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和国家级、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加强博物馆建设,提升非遗传承能力。要抓紧筹备办好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力争办成一届“简约、安全、精彩”的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