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长乐市潭头镇人民政府听证公告
http://www.clnews.com.cn 2016-11-10 10:07:32 来源:福州日报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我镇决定对福德公益性生态公墓项目涉及潭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局部调整的方案行听证会,本次调整方案主要涉及溪新村。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福德公益性生态公墓项目涉及潭头镇土地利用总体现规划局部调整的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可行,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听取意见。
二、听证时间:2016年12月16日9:30
听证地点:长乐市潭头镇人民政府党委会议室
三、听证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或者推选担任。听证会代表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熟悉相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并关注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在2016年12月8日17:30前凭身份证向长乐市潭头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报名申请。
(三)听证会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准时到场;听证会代表有权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咨询;听证会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为云
联系电话:18059152555
长乐市潭头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