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长乐市直机关幼儿园招生公告
http://www.clnews.com.cn 2017-06-09 12:32:22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大 中 小】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结合长乐市城区招生办法,我园拟定于2017年7月开展秋季招生工作,现就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办法:
按照招生工作相关要求,长乐市直机关幼儿园招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的适龄子女。在此范围外,仍有剩余学额的,采取公开派位抽签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收。
二、收费标准:
保教费:390元/生/月,不含各项代办费。
三、招生数:90人。
四、年龄范围:
幼儿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五、公开派位幼儿户籍范围:
吴航街道:十洋村、十洋社区、洋锦社区、东关村、东关社区、三峰社区、航兴社区、胜德社区、西滨社区、西关村、西关社区、景美社区、航华社区。
航城街道:航辉社区、锦辉社区、仁辉社区、丹辉社区。
六、招生条件:
1.市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的招生条件:符合年龄、户籍范围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的子女(含: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孙子或孙女、外孙或外孙女)。
2.参与公开派位抽签的幼儿招生条件:符合年龄、户籍范围的健康适龄幼儿。
七、招生程序:
1.报名:
①市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报名时需携带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父母(其中一方)国库工资册3-1表、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②参与公开派位抽签的幼儿:报名时需携带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位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填表,选择我园的适龄幼儿不能同时在其他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
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③报名时间:2017年7月1日-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未在此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④报名地点:机关幼儿园四层会议室。
2.审核:
①对报名幼儿所提交的户口、年龄、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父母(其中一方)国库工资册3-1表等进行审核。
②对报名幼儿名单进行查对,有重复报名的、或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幼儿报名资格。
3.录取:
①市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资料审核合格后,将录取就读;
②参与公开派位抽签的适龄幼儿:资料审核合格后,对剩余学额和报名幼儿名单进行公示,并采取公开派位抽签的方式,确定新生录取名单。
八、其他事项:
1.凡经确认录取就读的幼儿,因特殊情况未能入读的,视为自动弃权,生员指标自动作废,不得顶替。
2.未按规定接种疫苗儿童的监护人,在入园前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3.幼儿入园前应到长乐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九、垂询电话:28831126
长乐市直机关幼儿园
二O一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