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5年10月16日开始,区委巡察组对区政协机关、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船政文化保护发展中心开展巡察,对区政协机关巡察时间安排30天左右,对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船政文化保护发展中心巡察时间合并安排40天左右。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巡察办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