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卷宗制作水平,市司法局决定6月份在市人民调解中心、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置中心、各乡镇(街道)、各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人民调解卷宗质量检查活动。
检查内容重点为:市人民调解中心、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置中心、各乡镇(街道)、各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015年度人民调解卷宗的规范性、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等。真实性包括:文档资料完全真实、卷宗字迹整齐、日期、签名、内容等前后一致;规范性包括:整洁美观、装订规范,卷宗语言文字规范,编号、签章规范;完整性包括:形式完整、内容完整;合法性包括:程序合法和实体合法,程序合法是指文档取得方式、来源、时间先后等,实体合法是指文档内容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文件规定。
(吴航乡情报记者 王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