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移风易俗 反对铺张浪费活动的实施意见
http://www.clnews.com.cn 2015-03-13 11:06:50 来源:长乐市纪委 【字号 大 中 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遏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狠刹铺张浪费的奢靡之风,形成节俭养德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八项规定”为核心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的强烈信号。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认真贯彻,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作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但是,由于受传统观念和民间习俗的影响,我市婚丧嫁娶喜庆大操大办之风仍有回潮,一些人操办的宴席达到百桌以上,一些地方在操办婚庆、寿筵、丧事中甚至向宾客返送现金。此举助长了相互攀比、讲排场、比阔气等铺张
浪费风气,大大加重了市民群众的经济负担,扭曲了正常的人际关系,广大市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要求狠刹大操大办的呼声越
来越高。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
进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净化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活动,首先是对中央厉行节俭精神的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然而个别党员干部仍然违规操办或参与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开展此项活动正是落实中央精神的有效举措。其次是营造社会文明风尚的题中之义。社会进步需要文明新风,当前存在的盲目攀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与我市加快建设更加开放、美丽、和谐、幸福的新长乐要求不相称。开展此项活动有利于匡正社会风气、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再次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现实需要。当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现象给干部群众带来较大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开展此项活动有力地回应了群众对狠刹大操大办之风的强烈呼声。
二、目标任务
1.崇尚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喜事新办,反对大操大办、奢侈浪费。提倡集体婚礼、旅游结婚,树立健康文明的婚俗新风。不滥发请柬,不大办宴席,不搞豪华车队;仪式从简、人员从少,禁止化整为零、异地再办。党员干部严禁操办乔迁新居、庆生祝寿、满月过岁、升学留学、参军就业、工作岗位变动等宴请;禁止超范围邀请,杜绝公车私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提倡厚养简葬,反对殡葬陋习。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厚养简葬观念。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尽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去世时,丧事从简、文明祭奠。丧事活动必须遵守市容卫生和交通管理等有关法规,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倡导文明殡葬,不得土葬或者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禁止修建“活人墓”、大墓、豪华墓。
3.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禁止在办理丧事中进行封建迷信活动;鼓励党员干部群众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提倡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在公共场所、公路干道搭设灵棚。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方式,鼓励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上祭扫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的优秀传统文化。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活动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困难多、任务重、阻力大,是一场攻坚战。为加强领导,特成立市移风易俗活动领导小组(另文下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镇乡(街道)、市直各部门、各村(社区)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因地制宜开展活动。
(二)健全工作机制
1.制定完善移风易俗村规民约。把加强村规民约建设作为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抓手,各镇乡(街道)、村(社区)要根据各地习俗实际和经济水平,本着节俭原则,科学制定移风易俗村规民约内容,明确违约责任、处罚办法,让移风易俗村规民约成为广大群众普遍接受的行为准则;
2.建立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由红白理事会具体负责管理本村(社区)群众的婚丧嫁娶事宜,细化制定红白喜事操办指导标准,规范引导市民群众移风易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
3.规范党员干部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婚丧喜庆活动有关规定,自觉执行所在地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规定,为市民群众树立标杆、做出表率。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要带头摒弃不良习俗,不得以各种名义大肆操办酒席。
4.建立崇尚节俭热心公益的引导机制。充分发挥各类企业协会作用,做好重点村(社区)、重点人群的思想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先富群体带头简办婚丧喜庆,把节俭下来的资金用于慈善基金、教育基金、文化基金等公益捐助,引领社会风尚。
(三)明确工作职责
市纪委(监察局):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事宜,纳入年度干部述职述廉考核内容,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市委组织部:将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纳入年度干部考核内容。
市委宣传部:制定全市开展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活动宣传方案,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重点时段开设专题、专栏,营造浓厚氛围。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公室: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活动开展明察暗访,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加强全市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活动的工作督查,对工作不落实的镇乡(街道)、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督查考核管理。
市委农办:督促指导各镇乡(街道)、村(社区)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移风易俗村规民约。
市委文明办:将开展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活动纳入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评内容,采用多种方式积极倡导文明新风。
市效能办:将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绩
效考评,对开展不力的镇乡(街道)、部门进行效能问责。
市民政局:督促指导各镇乡(街道)、村(社区)建立红白喜事理事会;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市林业局:依法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严厉查处毁林造墓等违法行为。
市国土局:依法加强殡葬用地的管理,严格审批手续,节约殡葬用地,依法查处乱埋乱葬和乱占滥用土地的行为。
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婚丧用车的交通秩序监管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管理,加大对封建迷信活动的打击力度。
市工商局:加强对婚丧用品市场的经营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经营行为。
市科技文体局:加强农村演出市场和民间乐队监管,坚决取缔婚丧喜庆活动中的不健康表演。
市市容局:加强对利用主次干道等公共场所搭设灵堂、灵棚、气拱门等影响公共秩序行为的执法力度。
市经贸局、工商联:协调企业家协会等组织,引导企业家等先富群体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市教育局:在全市师生中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教育活动,通过“小手牵大手”影响和带动家人弘扬文明新风。
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各团体协会:协调动员企事业单位、青年组织、妇女组织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活动,引导职工、青年、妇女争做弘扬文明新风的表率。
各镇乡(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发挥主体作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参与共同抓,全力
以赴做好此项工作。负责组织各村(社区)制定移风易俗村规民约,建立村(社区)红白理事会,促使移风易俗制度化、常态化。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结合各自实际,把开展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四)强化监督检查
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活动实行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干部群众的教育管理。市移风易俗活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落实的部门、镇乡(街道)、村(社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造成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纪检监察部门、纠风办要组织明查暗访,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五)加强宣传教育
市属新闻媒体要加强对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的宣传,重点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围绕“抵制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开设“你身边的陋习有哪些,根源是什么”“新时期应如何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对大操大办你有何建议”等,深入开展讨论剖析、意见征集等活动。要宣传报道节俭办红白喜事典型,公开曝光奢侈浪费行为。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宣传栏、户外广告、倡议书等各种载体进行社会宣传,加大对移风易俗村规民约和红白喜事理事会规定的宣传力度,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努力提高活动知晓率,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
中共长乐市委宣传部
中共长乐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中共长乐市委文明办
长乐市民政局
2014年8月
抄送:市人大、政协、纪委、人武部,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存档。
中共长乐市委办公室 2013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