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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14家农企将获有机肥示范推广资金补贴

http://www.clnews.com.cn  2017-12-29 16:10:12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资金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17年绿肥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任务的通知》及长乐财政局、农业局《关于申报2017年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对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应用进行申报实施补贴,补贴标准按省厅实施方案要求,购买商品有机肥每亩在耕地上施用量达到250公斤的,每亩给予补贴50元。

  经相关乡镇核实、申报,示范推广实施单位实施完成,农业局审核,同时经区农业局局务会议研究确定2017年度符合实施要求、补贴标准的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面积共计7810.75亩,涉及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场、从事农作物生产的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共14个。

  (记者 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