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长乐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将在长乐区203省道设置的固定测速点公告如下:
1、S203省道沿线山边(K2+300)天桥路段双向限速60km/h。
2、鹤上后坂(K8+350)天桥路段双向限速60km/h。
3、下洋山田路口(K20+950)双向限速50km/h。
4、下洋路口(K22+150)双向限速40km/h。
敬请广大市民及驾驶人认真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按规定行车,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