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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新区外语外贸学院污水管道接驳工程招标公告

http://www.clnews.com.cn  2013-04-18 10:42:51   来源: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  【字号

  招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闽华广[2013]招第1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新区外语外贸学院污水管道接驳工程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基[2013]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乐市新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预算价为48614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位于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沿院前路西侧敷D300HDPE污水管96米,沿规划洋占路南侧、通园路西侧敷设D400HDPE污水管计695米,跨洋占路规划河道处敷设D400球墨铸铁污水倒虹管28米,总共敷设污水管道长度819米,以及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等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还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或有效的变更为准)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5.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 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在福州市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7.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和《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管理班子未处于建筑市场主体(或个人)不良行为警示期内,不存在被暂停或限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投标的情形。

  3.8.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7日至2013年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方式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详细地址)购买施工图纸;

  4.2. 招标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含招标文件、控制价、清单、电子光盘、图纸),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4月25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到场登记核查,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乐政府网、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长乐市西洋北路民生小区2#楼1503号;邮编: 3502001;

  电 话:0591-28687866;传真:0591-28687866;

  联系人: 林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楼;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3768022; 传 真:0591-83768013;

  联系人:潘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投标人请在汇款单备注栏上标明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账户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户:1008 7029 3180 0188 88

  用 途:长乐市新区外语外贸学院污水管道接驳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