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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告知书

http://www.clnews.com.cn  2013-04-30 10:12:54   来源:长乐市人民政府  【字号

航城街道东安村、祥洲村委会: 

长乐市土地发展中心工业储备土地(航城街道2011年第3号工业储备用地)建设项目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地情况

  1、征地用途: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设。

  2、征地位置:航城街道东安村、祥洲村(四至范围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3、征地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情况:该项目总征地面积2.7895公顷(合41.85亩,其中坑塘水面12.43亩、设施农用地0.27亩、其他草地地0.18亩、河流水面0.34亩、裸地28.63亩);其中:

  ①航城街道东安村土地1.8085公顷(合27.13亩,其中坑塘水面0.22亩、设施农用地0.15亩、其他草地地0.18亩、河流水面0.34亩、裸地26.24亩);

  ②航城街道祥洲村土地0.9810公顷(合14.72亩,其中坑塘水面12.21亩、设施农用地0.12亩、裸地2.39亩)。

  4、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该项目征地包干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为每亩坑塘水面、设施农用地、其他草地、河流水面及裸地2万元;总征地费为83.7000万元(东安村54.2600万元、祥洲村29.4400万元)。

  二、你村应及时将本告知书在本村范围内张贴公布并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三、当事人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有异议的,由村委会汇总后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长乐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复核;在告知之日起,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四、村委会及当事人对拟订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认为需要组织听证的,应当向村委会提出,由村委会汇总,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长乐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长乐市国土资源局(盖章)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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