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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人员初审公示

http://www.clnews.com.cn  2014-01-23 10:23:52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根据《长乐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长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长政办〔2012〕212号)、《长乐市保障性住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长政综【2013】111号)相关规定,现对通过我市各街道、乡镇初审的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人员在长乐市政府网进行初审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来信来访,公示期间举报电话:0591-28885671。

  附:1、公共租赁住房名单(268户553人)

  2、廉租住房人员名单(29户50人)

  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月13日

    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申请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