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人员初审公示
http://www.clnews.com.cn 2014-01-23 10:23:52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长乐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长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长政办〔2012〕212号)、《长乐市保障性住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长政综【2013】111号)相关规定,现对通过我市各街道、乡镇初审的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人员在长乐市政府网进行初审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来信来访,公示期间举报电话:0591-28885671。
附:1、公共租赁住房名单(268户553人)
2、廉租住房人员名单(29户50人)
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