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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长乐市法学会会员发展和登记工作的启事

http://www.clnews.com.cn  2014-03-26 08:33:58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的规定,经长乐市法学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将在全市范围内做好长乐市法学会会员发展和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入会条件。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赞成《中国法学会章程》,具有一定法学理论基础或法律实践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的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以及其他各界人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入会:①具有大学专科法学专业以上学历,从事法学研究、教学工作或在法律实际部门工作,并在法学研究方面具有一定成果的;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学研究、教学工作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法律实际部门工作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2、入会程序。(一)个人填写入会申请;(二)单位党组织审核推荐;(三)经市法学会审查批准,统一颁发会员证。3、会员登记表请到市委二楼政法委综合科领取,登记时间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4、如有不明事项,请及时与市法学会联系(电话:28922380;通信地址:长乐市解放路27号,市委政法委,邮编:350200)。

中共长乐市委政法委员会

长乐市法学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