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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意见的通知

http://www.clnews.com.cn  2014-03-28 08:01:26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为进一步协助政府开展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更好地发挥红十字“大病救助基金”人道主义救助作用,体现社会大爱温暖,根据省、福州市大病救助有关精神,并结合长乐市实际情况制定关于开展2013年度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救助条件:

  1、2013年度申请并得到福建省或福州市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对象。

  2、2013年度未得到省、福州市重特大医疗疾病救助的且低保对象住院费用在2万元以上,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对象住院费用在3万元以上,低收入对象住院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3、救助病种: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含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

  二、救助办法:大病救助是政府医保、民政补助之后再给予适当补充救助。

  三、受理时限从即日起至4月10日止,凡符合救助条件者到长乐市红十字会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长乐市郑和路58号(卫生局院内)

  联系电话:28881492

长乐市红十字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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