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遏制我省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推进宜居环境建设,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闽委办发[2014]7号文件的精神,自2014年起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对新增“两违”行为“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实行零容忍,实现零增长。特别是对违法占用耕地、影响公共安全和重点项目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交通干线两侧的四个重点区域的违法建筑,重点打击,实行六个先拆。今年,福州地区要求拆除“两违”建设面积不少于350万平方米,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强力推进、逐步化解历史遗留“两违”问题,切实改变当前城乡环境“脏乱差”和无序建设现状,提升我市居民生活品质。近日起,我市各乡镇(街道)对违法建筑将陆续组织拆除行动,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实行强制拆除。
望广大群众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
特此公告
长乐市“两违”治理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