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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坟公告

http://www.clnews.com.cn  2014-12-17 08:18:00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长乐至平潭高速公路(长乐古槐至松下段)建设项目用地已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长乐至平潭高速公路(长乐古槐至松下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闽政文【2014】228号)文件的批准。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长平高速公路长乐古槐至松下段土地、房屋及其附着物征收补偿有关事项的批复》(榕政综【2012】278号)及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长平、绕城高速公路长乐段建设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综【2013】157号)文件精神,凡在①古槐镇路段的对面山(前塘村、上店村)——磹口山、葫芦山(井门村)——井门洋——竹田洋(竹田村)——北干渠竹田段(竹田村);②江田镇路段的北干渠档园段——档园山(三溪村)——王炸潭山(三溪村)——石船山(邦上村)——狮头山(邦上村)——岭寺大爷山(石门村、友爱村)——三溪口水库(石门村)——旗门隧道出口至龟山隧道进口(石门村、友爱村——龟山隧道出口至凤凰山隧道进口(友爱村)——凤凰山隧道出口至风洞山隧道进口(友爱村、江田村);③松下镇路段的川前山(前连村)——川前洋(前连村)——前连村——大祉村——东勢山(大祉村)——大祉湾(大祉村)征地红线(以开挖两条边沟为界)范围内的坟墓必须在20天内自行搬迁,墓主应到坟墓所在地的村委会进行登记,逾期将按无主墓处理。

  特此公告

  长乐市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