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长乐市委办公室 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夏令工作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党(工)委、党组,各部、委、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
2015年6月1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止实行夏令工作时间。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夏令工作时间的通知》(榕委办发明电﹝2015﹞52号),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夏令工作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实行夏令工作时间后,请各单位每周一、三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中共长乐市委办公室
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