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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委巡察组进驻金峰镇、农业局巡察的公告

http://www.clnews.com.cn  2017-02-10 10:00:50   来源:中共长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号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17年2月9日起,市委派出巡察一组、二组对金峰镇和农业局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17年2月9日-2017年3月10日(具体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巡察内容

  重点巡察监督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有关规定,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重点检查巡察对象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

  二是遵守廉洁纪律的情况;

  三是遵守组织纪律的情况;

  四是遵守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情况;

  五是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巡察对象及联系方式

  1、市委巡察一组:负责巡察金峰镇

  举报电话:13859066622(8:00-20:00开通)

  举报信箱地址:1、长乐市金峰镇福康医院大门口正门左墙;

  2、长乐市金峰镇便民服务中心南门左侧围墙;

  邮政信箱地址:长乐市委巡察一组信箱,邮编:350211

  收   件   人:长乐市委巡察一组

  2、市委巡察二组:负责巡察市农业局

  举报电话:13600869919(8:00-20:00开通)

  举报信箱地址:长乐市农业局新办公楼一层电梯口对面投递箱;

  邮政信箱地址:长乐市农业局新办公楼门口投递信箱,邮编:350200

  收   件   人:长乐市委巡察二组

  欢迎广大群众在巡察期间,针对巡察内容涉及的人和事通过写信、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与相关巡察组联系。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涉法涉诉、个人利益诉求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集中巡察结束后,巡察组按要求将所设信访平台全部关闭,不再受理信访事项。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可依照有关规定依法信访。

  特此公告

  中共长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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