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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关于长乐撤市设区后证照变更有关事项的通告

http://www.clnews.com.cn  2017-11-07 16:23:13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字号

  根据长乐撤市设区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长乐撤市设区后证照变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问题。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所需提供的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和收费标准等保持不变;办事办证的场所、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服务监督、评议渠道保持不变;正在审批过程中的申报材料,窗口已受理,并进入审批程序的申报资料仍然有效,不需更改,不需重新申报,相关单位按既定程序继续完成审批。

  二、关于证照的有效性问题。企业、群众目前所持的证照仍然有效,并可正常使用。如群众所持的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房产证、不动产证、结婚证等证照不需要更换或重办,仍具有法律效力;企业所持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在有效期内,仍是企业经营相关资质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关于证照的更换问题。企业、群众目前所持的证照无需立即重新办理变更,在证照年检年审或有效期到期之后,由有关部门按新的名称进行更换(有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的除外),在更换过程中有关联关系的证照需要同步进行更换,例如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内容的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和地理位置等内容发生变更的,则相关证照要同步进行更换。如企业、群众在实际工作生活中需要更换证照的,有关单位、部门应予以办理,不得拒收、拒办。

  四、关于企业公章铭牌更换的问题。企业公章、铭牌更换工作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原以长乐市称谓的企业公章、铭牌原则上停止使用。具体流程和办理方法由区市场监管局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