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维护我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即将正式启用我区新增的S201与金滨路交叉路口、S201大东海路口、S201与金阜线交叉路口、S203与广场南路交叉路口、营滨路与和谐路交叉路口、营滨路与港南路交叉路口的电子警察等设备,对通过上述路口的车辆的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全天候拍照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本公示从3月29日开始,为期7天。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示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