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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官职探微——知府 知州

http://www.clnews.com.cn  2012-12-04 08:55:18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图为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任苏州知府、曾被郭沫若称赞“正气传吹鬼,青天德在人,一时天下望,万古吊中珍”的陈鹏年石刻像

  知府 在魏晋时期,州刺史兼任将军之职。州刺史是文职,将军是武职。州刺史和将军各有衙门和幕僚。将军的衙门,就叫做“府”。到了唐朝,中央政府在首都、陪都以及皇帝登基前任职的州设置府,例如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等等。府的长官,统称府尹。宋朝时,府的设置逐渐多了起来。府隶属于路(路是介于中央与州之间的一级行政区划)。在府、州、军、监设立地方长官,府的地方长官为知府事。元朝废府设路,路一级的地方长官为达鲁花赤,只在散府设有“知府”的官职,是达鲁花赤的属官之一。明、清两朝,省、县之间的一级行政单位被称作“府”,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除了首都、陪都所在地的府长官仍然称府尹外,一般的府长官,都称作“知府”,意思是“知(即主持)某府事”。

  知州 宋朝时,为了削弱节度使的权力,以朝臣充任各州长官,称“权知某军州事”, “权”表示不是正式职务,只是代理;“知”就是管理的意思;州军事的州代表民政,军代表军政。简称知州。元朝沿用宋朝制度,州的长官正式称为知州,但是路、府、州均置达鲁花赤,地位在知州上。明以知州为一州之长,辖县;明清有直隶州、散州之别,前者直隶于省,可以辖县,后者隶属于府、道,不辖县,长官均称知州。知州一般是从五品文职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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