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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查处一起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中贪污、受贿540多万元窝串案

http://www.clnews.com.cn  2015-03-13 09:55:24   来源:长乐市纪委  【字号

  2013年5月29日,市纪委对营前街道营前社区党委书记陈某某、党委副书记林某某、党委委员陈某某分别予以党纪立案并采取“两规”措施进行审查。调查中还发现营前街道原纪工委副书记刘某某、长安村党支部书记林某某及营前社区其他干部等14名党员干部均涉嫌违法违纪。该案共涉及干部20余人,违纪金额高达540多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3人。

  一、主要案情

  经查,2011年至2012年间,营前街道营前社区党委书记陈某某、党委副书记林某某、党委委员陈某某等20多人,通过封锁招标信息、串通投标,抬高填土方工程价格,虚增坟墓数量、虚列赔青开支、虚涨工资等方式,贪污受贿540多万元。

  二、原因分析

  陈某某等人的违纪违法事实,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深刻剖析案件的全过程,教训是深刻的,原因也是复杂的。

  1、思想集体滑坡。陈某某等核心分子为辖区项目推动做出了一些贡献,在取得些许成绩后逐渐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导致拜金主义、小团体主义在头脑中占了上风。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资本,挖集体利益的墙角,搞权钱交易的勾当,丧失了党员干部的基本原则,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最终集体滑进了犯罪的深渊。

  2、法纪意识淡薄。部分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极其淡薄,在得知陈某某等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后,不但不劝阻、不报告,而且接受拉拢,有的甚至主动要求入伙、共分赃款。这正反映了村居党员干部平时忽视法纪学习,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标准不清,界线不明,无知无畏。

  3、监督管理缺位。此案的发生暴露出营前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薄弱与不足,在营前社区征地补偿及填土方工程中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尤其是营前社区居委会内部三五人自行签字,无需其他任何手续、材料,就敢明目张胆套取两百万元左右的征地赔青款,每次村财镇审都能轻松过关,甚至群众反映如此强烈也没有及时介入。正是管理与监督的缺位纵容了陈某某等人的肆意妄为。

  三、教训与警示

  1、加强党员干部教育。要大力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筑牢思想和法纪两道防线。教育全体党员干部从陈某某等人的违法违纪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不断用党纪国法时刻告诫自己,不为名所动,不为利所困,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2、强化基层班子建设。一个社区班子的集体腐败,体现出了当前违纪违法的新趋势,要杜绝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必须下大力抓好基层班子建设。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村居干部选拔机制,抓好干部选拔、使用、考核、奖惩工作,在注重工作能力的同时更要注重道德品质,着力打造廉洁型干部队伍。

  3、抓好监督机制落实。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严格履行资金管理及审批使用程序,严格落实村务、政务公开及公开招投标等相关规定,严格实行村财镇审、村主干离任审计制度,全力抓好对党员干部尤其是村居“一把手”的日常监督及离任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力争抓早抓小,避免养痈遗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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