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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从严整治干部“走读”的通知

http://www.clnews.com.cn  2015-03-13 11:54:21   来源:长乐市纪委  【字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党(工)委、党组,各部、委、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

  为落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干部“走读”现象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升干部为民服务本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推动我市全面融入福州新区开放开发。现结合我市实际,将从严整治干部“走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管理规定,加大整治力度

  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抓好制度落实,坚决整治“走读”现象,树立一心为公、勤政为民的良好干部形象。

  (一)严格落实住夜制度。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轮流住夜,确保每个工作日晚上分别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住在单位所在地。除因公出差、外出学习、因事请假等情况外,每位干部每周工作日期间必须在单位所在地住宿两晚以上。严格落实住夜职责,对上级交办任务、下级请示事项和群众反映诉求,要及时高效处理,不得拒绝、推诿、拖延;要及时应对和处置好各类突发性事件,做到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介入处理,第一时间向单位主要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住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饮酒,不得接受吃请,不得从事其他影响干部作风形象的各种行为。

  (二)严格落实报告制度。住夜期间确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单位所在地的,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要互相知会,公、检、法处级干部以及工业区主要领导要向市委主要领导报告,其他处级干部向所在班子主要领导报告。各单位主要领导需向市分管领导或挂钩联系乡镇(街道)的市领导报告,其他干部需向本单位住夜领导班子成员报告,经批准并妥善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各单位要及时做好登记备案、人员替补工作。

  (三)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无论是否轮到住夜,每位干部都要严格遵守考勤请销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勤、脱岗。凡未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效能问责。每年定期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在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退在编不在岗人员,杜绝“吃空饷”情况。要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合理安排干部年休假,维护干部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

  二、开展“四夜”活动,增强住夜实效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夜读、夜议、夜访、夜谈”活动,务求干部住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干部作风得到实实在在转变。

  (一)开展“夜读”,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充分利用晚上时间组织干部进行学习,让干部“住夜”增能。要采取领导带头学、个人分散学、组织集中学、相互交流学等多种形式,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强化群众观念,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努力形成以学习促思想解放、以学习促观念更新、以学习促能力提升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夜议”,营造浓厚的干事氛围。要提升工作效率,把相关工作会议安排在晚上,研究工作、分析民情、剖析问题、议定措施,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工作决策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合理性。要通过党员会议、群众代表会、村干部会议等形式,组织召开大讨论和座谈会,广泛征求干群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良策。

  (三)开展“夜访”,营造浓厚的服务氛围。要把“夜访”作为“走进千万家,温暖长乐人”进村入户大走访活动的重要载体,将活动引向深入。通过访能人,讨教发展之策;访党员,引导发挥作用;访“五老”,听取意见建议;访贫困户,给予点滴关爱。要坚持登门拜访,与群众拉家常、交心谈心,常态化收集、办理、解决、反馈民生诉求,以实际行动服务群众、转变作风。

  (四)开展“夜谈”,营造浓厚的和谐氛围。要围绕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主题,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和干部之间利用晚上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要灵活方式,单独谈,了解情况,沟通思想,解难释惑,化解矛盾;集体谈,分享学习心得,交流工作经验,增进互相了解,营造和谐氛围。

  三、强化组织领导,严格问责制度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住夜制度的落实提供切实保障。

  (一)强化领导机制。处级干部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治干部“走读”现象的第一责任人,不仅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而且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切实抓好责任落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整治干部“走读”情况列为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监督机制。各单位要将干部住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范围,公布住夜人员职务、姓名、联系电话以及去向等信息,方便群众联系监督。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效能办要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走读”、住夜在岗情况等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三)强化问责机制。各单位每月都要对干部“走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发现违纪及时问责。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效能办等部门要加大不定期专项督查和明查暗访力度,对违反住夜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效能告诫,对因“走读”而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四)强化保障机制。在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同时,要建立健全人文关怀机制,不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各单位要及时了解并帮助解决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逐步改善单位食宿条件,不断丰富干部业余文化生活,使广大干部安心扎根基层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等部门要深入了解干部个人任职意愿,合理安排干部交流轮岗,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长期在乡镇(街道)、艰苦岗位、重点项目建设一线,作风优良、扎根基层、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

  中共长乐市委办公室

  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