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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帮扶礼遇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的实施办法》开始实施

http://www.clnews.com.cn  2013-09-18 15:49:20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涌现出一批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为充分发挥榜样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关爱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浓厚氛围,探索建立帮扶礼遇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工作机制,出台《长乐市帮扶礼遇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的实施办法》。

  对象为长期在我市居住、工作和学习,因老、弱、伤、病、残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

  帮扶方式包括节日慰问。逢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节日,以政府号召、组织参与、群众自愿、影响他人等方式,市领导、部门领导和志愿者深入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家中走访慰问,给予一定的资金或物资帮助。困难救助。协助做好“低保”工作,使符合“低保”救济的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应保尽保,保障标准按当地低保最高标准执行;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子女开展结对助学活动,给予定期资助;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提供小额创业贷款贴息,给予合作医疗、养老保险方面的帮扶。由文明单位与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进行结对帮扶,由结对帮扶单位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资助,用于解决帮扶对象本人和家庭生活困难。对其他符合救助条件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000-5000元现金救助。再就业培训。定期组织生活困难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及其家庭成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就业推荐,为生活困难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再就业创造条件。

  在礼遇内容方面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列为节庆日走访慰问的重点对象,领导同志登门看望;举办重大节庆庆典等活动时,邀请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出席;组织志愿者为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提供志愿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聘请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担任道德建设监督员、道德风尚评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身份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在提拔使用和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

  帮扶礼遇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牵头组织实施,市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局、工会、团市委、妇联等部门及市慈善总会等社会团体共同参与此项工作。大力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基层巡讲”活动,制作宣传专题和先进事迹材料,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形成学习模范、崇尚模范、关爱模范、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

  (记者 王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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