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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钞压桌”到“捐助公益”

http://www.clnews.com.cn  2016-04-18 14:34:14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这么快就回来上班了?你女儿不是结婚吗?恭喜啊!”

  “谢谢书记,我女儿的婚礼办得很简单,咱们市纪委的规定可是个很好的‘挡箭牌’啊,非亲一律不请,这下可省了不少麻烦呢。”

  ……

  这是前几天我与一位干部的对话,他提到的“挡箭牌”就是长乐市出台的《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作为纪委书记,我能参与这一规定的制定,并亲耳听到我们干部对这一规定“叫好”,感到很欣慰。

  早在几年前我刚调到长乐担任纪委书记时,由于这儿民营经济发展迅猛,不少人的腰包都鼓了起来,再加上传统观念和民俗的影响,长乐市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讲排场、比阔气等现象比较盛行,特别是很多人热衷于大摆宴席、大发红包。有人给我讲过一件事情,有位企业家摆了上百桌,而且鲍参翅肚样样不少,有一次竟然还安排了百元大钞压桌,只要是参加宴席的客人都能领到红包,少则数百元,多则数千元。此风一开,当地富豪竞相比阔。累积下来,有的人每月光宴会红包就能领到上万元。以至于不少外地人一提起长乐,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最近喝酒分了多少钱?”令人担忧的是,有些商人老板以“风俗习惯”为名,邀请一些党员干部参加宴席并发红包,有的党员干部“欣然接受”,甚至坐公车、带司机去赴宴。想想吧,党员干部“不思工作只赴宴,轻轻松松能上万”,这正常吗?

  对于赴宴收红包,有干部动不动就拿“风俗”说事儿,觉得应该“入乡随俗”。但是,这种“风俗”背后会不会有什么故事?又有什么后果?其实干部都心知肚明,怎能是一个“入乡随俗”就能随便解释过去的呢?所以,在党规党纪面前,对这样的“风俗”必须及时亮“红灯”,而出台《暂行规定》就是亮“红灯”的举措之一。

  然而,《暂行规定》出台后并非一帆风顺,不少质疑声伴随而来。有人认为红白喜事乃人之常情,之前别人办喜事邀请我,现在我办喜事不回请,有违人情世故;有的认为受到邀请却不去,难免驳了别人的面子;有的抵触心理严重,觉得纪委在吹毛求疵、没事找事……我们对这些质疑进行了分析,发现除极少数干部属于无理取闹、不讲纪律外,一些干部担心的是《暂行规定》的出台是搞“一刀切”,以后就不能操办有关人情往来的事情了,而且这种担心在社会上蔓延开来,也有群众担心受影响。

  其实,这反映的是纪律与人情的平衡问题。不是说讲纪律就不讲人情,讲人情就可以不讲纪律。党员干部也是人,也要讲人情,我们的《党纪处分条例》也没有说正常的人情往来、婚丧嫁娶就不能搞了。我们出台《暂定规定》并不是不让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而是要求他们按规矩办,既兼顾人情,又不能置党纪于不顾。

  因此,我们在《暂定规定》里专门规定,党员干部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及时报备,并严格限定操办规模。比如,我们专门做了调研,根据长乐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党员干部“请哪些人”“办多少桌”的需要,决定取一个平均数,规定婚礼、祝寿等酒席不超过一定的标准。我们还规定办事不收礼、不发钱,不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民团体的食堂、会场操办,更不准使用公车。

  规定出台了,执行是关键。这时就要让监督执纪问责上位,为此我们加强了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不仅对违规党员干部进行处理,还对因制止、查处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针对漳港街道及百户村9名党员干部参与一场发钱300余万元的“豪华寿宴”并每人领取3245元红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一事,我们对相关干部作出严肃处理,要求退回钱款,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还责令有关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在全市引起不小的震动,很多党员干部都深受教育。

  包括《暂行规定》在内的党规党纪针对的是党员干部,不包括一般群众。那么普通群众中尚存的大操大办、大搞宴席,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该怎么办?我们欣喜地看到,随着党员干部受到纪律约束,不再像过去那样“入乡随俗”,很多群众也跟着移风易俗。去年底,营前街道湖里村村民林传伟在办理父亲丧事时,不收礼、不发红包、不请乐队,足足节省了10万块钱。梅花镇梅城社区居民黄金兴告诉我:“原来是婚结不起,人死不起,现在好了,我把省下来的钱基本都用来捐助公益,这可比随便乱花有意义多了。” 可见,“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在长乐得到了生动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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