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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9家农民创业园符合用电优惠政策

http://www.clnews.com.cn  2016-11-02 14:41:26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日前,记者从市发改局了解到,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一轮福建农民创业园和农民创业示范基础建设的通知》(闽政办[2016]91号)等文件精神,我市省级农民创业园继续实行用电优惠政策,市农业局、市物价局和市供电公司对我市符合条件的农业创业园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符合用电优惠政策条件的有9家:福建飞思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长乐茂年农业专业合作社、长乐大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福州茉琪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长乐市金菜地农业专业合作社、长乐市益农农业专业合作社、长乐李明锥农业专业合作社、长乐钦农农业专业合作社、长乐市凯丰农民专业合作社。

  (吴航乡情报记者 高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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