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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http://www.clnews.com.cn  2016-12-14 11:47:06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日前,市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经查,2010年至2014年,林慈宝任长乐市市直农村工作系统党委书记、市委农办副主任期间,为古槐镇2010年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方林国政、2012年度江田镇石门溪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方潘大风、2013年福州建实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郑金回,在工程款拨付、验收、承接业务等方面提供帮助,分别收受上述三人2万元购物卡、1万元山茶油、价值1.45万元的相机镜片等礼品礼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此外,林慈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现金52万元。市纪委给予林慈宝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研究分析队伍作风状况,持之以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动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认真学习并积极运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提醒作用。

(通讯员 长纪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