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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一男子受怂恿强奸朋友的情人获刑

http://www.clnews.com.cn  2016-12-19 11:21:53   来源:长乐新闻网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42岁的长乐男子林某辉因受朋友林某强(已判刑)的怂恿,便在酒后与林某强的情人王某强行发生性关系。日前,被告人林某辉因强奸罪被长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4年12月20日中午,被告人林某辉接到林某强让其帮忙买一包烟的电话。过了一会儿,林某辉将香烟送到林某强家楼下。林某强下楼接过香烟,并邀请林某辉上楼喝酒。因为林某强不满被害人王某提分手,于是要报复王某。此时王某已被林某强骗至家中喝醉酒并强奸拍裸照。林某辉与林某强二人喝酒过程中,林某强对林某辉表示任何人都可以和他的情人王某发生性关系,林某辉当然也可以。于是在林某强的一再怂恿下,林某辉觉得有便宜可占,便借着酒劲趁王某酒后意识不清醒强行跟王某发生性关系。

  (记者 木 易 通讯员 张艺芬 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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