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您的位置: 长乐新闻网 >> 部门动态 >> 正文

我区全面开展违法违规私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

http://www.clnews.com.cn  2019-04-03 08:23:57   来源:吴航乡情 最美长乐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记者日前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等12部委《关于开展违法违规“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的通知》(民函[2019]32号)要求,坚决刹住部分地区私自建造“豪华墓”“活人墓”的势头,即日起到4月底,我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私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

1554251048192851.jpg

  ▲3月31日,江田镇组织力量对违建坟墓进行整治

  据了解,根据国家殡葬管理有关规定要求,除依法受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予以保留外,均列入专项整治范围,限期予以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专项整治工作整治重点:

  一是“豪华墓”“活人墓”和旧墓翻新、毁林建墓等;

  二是闽江福州段两岸、铁路和公路沿线、机场周边、水源保护地及三环路两侧视线范围的违法建墓;

  三是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建连片墓群,特别是顶风违建的坟墓。

  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立即开展摸底排查。各乡镇(街道)第一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硬化面积达6平方米以上的坟墓开展全面摸排,建立一墓一表一台账,全面掌握我区私建坟墓信息。摸排内容包括坟墓所在的乡镇(街道)、村居、户主姓名、建筑面积、建造时间、占地类别、户主联系方式、户主是否为党员干部等;对已经整治的坟墓,要进行拍照建档。摸排结果由区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上报市民政局汇总。

  立即组织整治。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建墓,发现一起,依法依规、坚决彻底整治一起,绝不姑息;要以高压态势,形成震慑氛围。对于新坟中的“豪华墓”、“活人墓”、水泥墓、花岗岩墓、石头墓等,应坚决拆除迁移、恢复植被;对于旧墓中的水泥墓、花岗岩墓、石头墓等,要采取墓面覆土深埋或植被绿化。

     (记者 陈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