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您的位置: 长乐新闻网 >> 民生热点 >> 正文

长乐的网红店,都要注意了!

http://www.clnews.com.cn  2022-05-25 22:46:13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字号

  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将聚焦“网红店”等重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一步规范提升线上线下经营行为,实现“网红店”线上线下证照真实率和公示率达到100%,同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长乐的网红店,都要注意了!

  《深化“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 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进行监督检查,尤其是要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真实性、一致性等信息进行核实,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处理。

  《方案》明确,外卖餐饮服务的提供者,在原料上要使用合格产品。其中,加工制作鲜榨果蔬汁和食用冰等直接入口食品的用水,要通过净水设施处理,或者使用预包装饮用水、煮沸水等。

  值得关注的是,外卖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店内加工食品,该食品订单不得委托其他食品加工者制作。从事餐饮操作的店员或者工作人员应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据悉,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后,应及时制止,若性质严重,应立即停止对其提供平台服务,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此次整治行动,将分四个阶段进行:

  5月24日至5月31日,动员部署阶段;

  6月1日至15日,全省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进行自查摸排;

  6月16日至9月30日,启动集中整治,规范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严厉查处脏乱差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10月1日至31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汇总相关整治信息。

  上述人士介绍,在集中整治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排查无证、套证、假证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仅持小餐饮登记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证照信息未及时在网上公示更新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上公示地址与许可证经营场所不一致(或存在委托加工制作行为)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等四类对象,消除线上无证和经营场所脏乱差的源头,并及时曝光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