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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全面实现城乡救助标准一体化

http://www.clnews.com.cn  2020-03-01 09:48:44   来源:新福建  【字号

  福建日报APP-新福建2月2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林静)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2019年,我省全面实现城乡救助标准一体化,成为继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后全国第5个实现社会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的省份。

  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2018年的7264元/年、7149元/年提高到7350元/年,城乡特困供养年平均标准17967元,较2018年分别增长15%、17.5%。

  全省共支出临时救助金2.47亿元,资金使用率92.6%,同比提高14.4个百分点。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由2018年底的19.9%提高到42.2%,同比增加22.3个百分点。

  莆田、宁德特困供养标准年提标幅度位居全省前列。

  同时,我省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惠及困难和重度残疾人64.85万人。

  据了解,围绕民生“兜底线”,2020年我省将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专项行动,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统筹城乡民生兜底保障制度,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确保兜住底,底不能破,确保兜准底,对象不能漏,确保兜好底,保障水平适度提高。全面落实分级分类分档临时救助,优化审核审批程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低保、特困供养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

  同时,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服务,在福州、三明两市和其他设区市各1个县(市、区)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服务试点,动员全省1000家社会组织与全省1000个老区村结对帮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