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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下月起实施海洋伏季休渔

5月1日至8月1日 全省禁止冰鲜杂鱼交易

http://www.clnews.com.cn  2021-04-12 09:25:06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4月1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锦清)日前,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布今年海洋伏季休渔通告,全省将从5月1日起实施海洋伏季休渔,以北纬26度30分为界,福建省海域分为两个区域实施海洋伏季休渔。据介绍,今年福建省海洋伏季休渔对象包括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北纬26度30分以北的福建省海域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其中: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作业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小型张网作业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其他作业类型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福建省海域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值得一提的是,存在两种以上作业类型的渔船,休渔时间从5月1日12时至最长作业类型的休渔时间。比如一艘渔船兼具“刺网”和“小型张网”两种作业类型,则此渔船执行“小型张网”的休渔时间。

  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北纬26度30分以北的福建省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福建省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确需在最长休渔时间结束前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由省海洋与渔业局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执行。

  针对此次海洋伏季休渔,通告明确严禁跨省休渔、严禁冰鲜杂鱼交易、严格捕捞许可审批等事项,要求加强钓具渔船、活鱼运输船等未伏季休渔对象以及过户渔船的监管,对违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渔船,将予以扣减与伏季休渔相关的渔业补贴。其中,关于冰鲜杂鱼交易,通告指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禁止冰鲜杂鱼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