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您的位置: 长乐新闻网 >> 信息公开 >> 正文

关于区委巡察组进驻区委宣传部等4个单位巡察的公告

http://www.clnews.com.cn  2024-07-01 16:15:59   来源: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巡察办  【字号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4年7月1日开始,区委巡察组对区委宣传部、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开展巡察,每个单位巡察时间安排1个月左右。日前,4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关于区委巡察组进驻区委宣传部等4个单位巡察的公告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巡察办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