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4日,福州晚报头版刊发《参加培训提升职业技能有补贴》一文,介绍了福建省职业技能培训的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受到读者广泛关注。那么,职业培训补贴如何领取呢?记者7月6日获悉,省人社厅日前就此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核操作规程》的通知。
据了解,补贴包括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培训单位(机构/企业)申请培训补贴、项目制培训的培训促进就业奖补和项目制培训的脱贫人员生活费补贴。
其中,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即见证补贴)的具体标准如下: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人500元。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简称“六类人员”),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原则上提高幅度不超过20%。
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福建省人社部门备案核发)的,可在证书发证日期12个月内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领取补贴。
线上申报方面,劳动者通过“福建省职业培训小助手”微信小程序在线申报;劳动者通过“闽政通客户端——办事——个人办事——教育就业——职业培训——职业培训补贴申领”模块在线申报(支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在线申报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原件、银行卡或社保卡原件,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线下申报方面,劳动者向人社部门经办窗口提交以下材料申报: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卡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在线申报和线下申报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属地人社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结束无异议的,属地人社部门于20个工作日内发放。
记者还了解到,福建省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核发的技能评价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个类型证书均可享受一次评价补贴。普通高校、中高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于毕业学年取得职业技能评价证书可享受评价补贴。
评价补贴由机构(培训机构、评价机构)在规定时间(一般为补贴证书发证日期起12个月内)内代为申报。补贴标准为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50元,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30元。(记者李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