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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女子遭父母家暴 法院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http://www.clnews.com.cn  2024-08-16 15:34:18   来源:福州晚报  【字号

  成年子女面临家庭暴力时,能否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近日,仓山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成年女子小高父母高某、江某的家庭暴力;禁止高某、江某骚扰、跟踪、接触小高及其相关近亲属。

  据悉,小高因恋爱交友问题多次遭受父母高某、江某的威胁、谩骂及殴打,且被限制外出。尽管小高曾报警并搬离住处,但高某、江某并未收敛,反而持续骚扰、跟踪并电话恐吓小高及其身边的人,严重影响了小高的正常生活。

  面对持续的家庭暴力威胁,小高毅然决定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仓山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教育教导与家庭暴力的明确区分。

  仓山法院指出,教育教导应是一种基于人生经验、知识储备和常识通识的引导性、影响性、间接性行为,旨在帮助成年子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家庭暴力则是一种具有强制性、伤害性和暴力性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审理过程中,小高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包括报警求助回执等,以证明其确实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仓山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小高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依法作出裁定,禁止高某、江某对小高实施家庭暴力,并禁止其骚扰、跟踪、接触小高及其相关近亲属。(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陈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