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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会”诉调对接 2.5万元欠薪付清了

http://www.clnews.com.cn  2024-08-27 15:58:36   来源:福州晚报  【字号

  2022年6月,男子唐某入职某物流公司,从事专线货运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每趟往返工资5000元,次月结清。

  随后,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扣发唐某工资。唐某离职时,该公司欠唐某2.5万元工资。唐某多次催讨,物流公司推脱不付,唐某遂申请劳动仲裁。但因唐某证据不足,去年2月,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驳回了唐某的相关请求。唐某不服该劳动仲裁裁决,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诉讼周期较长,唐某被拖欠工资金额不大,承办法官了解案件详情后,认为唐某与任职的物流公司间的劳动争议事实相对清楚,于是决定采用“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对该案进行调解。

  去年3月,经多轮沟通协商,双方达成和解,物流公司当场向唐某支付了拖欠的工资2.5万元,唐某撤回起诉。

  □案例点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五条规定,除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的几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本案中,物流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记者 林铭 通讯员 李心 陈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