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您的位置: 长乐新闻网 >> 长乐新闻 >> 长乐要闻 >> 正文

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宣传活动

http://www.clnews.com.cn  2023-03-08 20:09:12   来源:长乐区融媒体中心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3月6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赴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开展《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宣传活动。区领导和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领导沈小航、郑航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大家参观法规以及湿地相关情况宣传展板,实地察看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和湿地自然保护区,并召开座谈会。

  会上,大家围绕贯彻落实《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开展座谈。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宣传能力,充分认识法规实施的重要意义,将法规普法宣传内容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闽江河口湿地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相结合,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相结合,采取图文并茂、生动活泼、群众便于参与、易于接受的方法开展普法教育。要注重普法策略,提升普法实效,坚持将法规普法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把法规普及教育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特别是相关执法部门要适时开展执法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对法规设置的重要制度和主要内容把握准确、执行到位,要周密部署开展湿地巡护,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保护湿地环境不受侵害。要强化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各有关单位之间要加强配合,深入挖掘法规亮点,共同利用好湿地保护日、湿地保护宣传周、爱鸟周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采取多样合作模式,吸引各界参与湿地保护,聚集形成多元力量,为湿地绿色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记者 姜亮)